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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来源:

1.承办部门

省畜牧局

2.事项名称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3.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

4.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2)《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原件,1份);

(3)采集地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审核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审批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审核部门留存,第三联由申请部门留存(原件,1 份)。

5.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根据要求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

窗口接到书面材料后,按程序做好“接件-受理-审核-现场检查-审批-送达”工作。

6.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7. 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畜牧局窗口

8.联系电话

024-83988580

9.监督投诉电话

024-23447258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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