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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部门
省畜牧局
2.事项名称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3.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
4.申请材料
(1)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2)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检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草种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检验项目范围说明(原件,1份)
(5)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复印件,1份)
(6)近期典型检验报告(原件,2份)
5.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根据要求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
窗口接到书面材料后,按程序做好“接件-受理-现场审核-能力验证-审批-送达”工作。
6.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7. 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畜牧局窗口
8.联系电话
024-83988580
9.监督投诉电话
024-23447258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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