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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来源:

 

1.承办部门

省畜牧局

2.事项名称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3.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

4.申请材料

    1)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2)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检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草种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检验项目范围说明(原件,1份)

    5)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复印件,1份)
    6)近期典型检验报告(原件,2份)

5.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根据要求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

窗口接到书面材料后,按程序做好“接件-受理-现场审核-能力验证-审批-送达工作

6.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7. 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畜牧局窗口

8.联系电话

024-83988580

9.监督投诉电话

024-23447258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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