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部门
省畜牧局
2.事项名称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3.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
4.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2)《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原件,1份);
(3)采集地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审核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审批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审核部门留存,第三联由申请部门留存(原件,1 份)。
5.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根据要求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
窗口接到书面材料后,按程序做好“接件-受理-审核-现场检查-审批-送达”工作。
6.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7. 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畜牧局窗口
8.联系电话
024-83988580
9.监督投诉电话
024-23447258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